第一案:竹塹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權轉讓討論案。 提案單位:營運管理處 說明:依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規定,廣播、電視事業之停播,股權之轉讓,變更名稱或負責人,應經主管機關許可。竹塹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依前揭規定於99年3月9日向本會申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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